江永县白牛道路工程及雨、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白牛道路工程及雨、污工程项目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发行债券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永县永明投资发展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9 招标范围::道路及道路雨、污工程,总共约1117.7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拟任本次项目的
3.5 拟任本次项目的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推五抽四”,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
6.投标保证金
6.1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
6.2具体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 200元,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永州市 网( /yzweb/)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 永州市 网( /yzweb/)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4月16日9时30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9 年4月16日9时30,开标时间为: 2019 年4月23日9时30分。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9 年4月16日 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