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沅江市公-安局庆云山派出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以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核【2019】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沅江市公-安局, 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7、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
(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4日0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