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树德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23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树德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TC199523F),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26504平方米,建筑面积24251.67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但不限于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全体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3.7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以及专业特点,编制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02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6日13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6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区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09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区树德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TC199523F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新区树德小学建设项目 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新发改叁〔 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26504平方米,建筑面积24251.67平方米;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但不限于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全体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 。 3.7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以及专业特点,编制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 2015〕50号文件、 吉建管 〔 2016 〕 30 号文件、 吉建管〔 2018〕12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9 年 03 月 27 日至 201 9 年 04 月 02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每日上午 9时至下午16时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