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公司老挝会兰庞雅下游水电站照明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90327_8000000000000000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一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老挝会兰庞雅下游水电站工程照明,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本规范书的条款,除了用“宜”字表述的条款外,一律不接受低于本技术规范条款的差异。不允许直接修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款而作为供方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和供方在投标时提出的“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本设备技术条款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二 标准规范
所有供货产品的设计、制造、材料、试验、性能等除满足本规范外,其它要求不低于中国国家标准(GB)及相关行业标准。所有技术规范、标准应是现行的最新版本。如果卖方采用某个替代标准时,应将标准的有关文件及替换理由书面提供给买方,并征得买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当标准之间不一致时,应采用要求较严格的条款。主要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GB 50617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7000.1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NB/T 35008 《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
CJJ89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T 5031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IEC60598 《灯具》
IEC60928 《灯具附件》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又出版了与合同货物有关的新的标准,也视为应遵循的标准。
三工作及供货范围
3.1 工作范围
3.1.1工作范围包括供货的照明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等),卖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1.2照明设备及其附件由其它安装承包商承担现场安装,卖方应对安装承包商提供现场安装和试验的技术督导工作,并对货物的现场安装后的质量负责。
3.1.3按合同文件的要求,完成与电站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检验、监造、见证和验收试验。
3.1.4合同文件中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包装、运输、储存和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3.2 供货范围
表3.1 照明设备供货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照明配电箱 |
32位 |
个 |
1 |
配套微型断路器以及光控和时控设备 |
2 |
照明配电箱 |
24位 |
个 |
5 |
配套微型断路器 |
3 |
事故照明箱 |
12位 |
个 |
3 |
配套微型断路器 |
4 |
厂房高顶灯(高天棚灯) |
220V,400W |
套 |
10 |
配套金卤灯光源 |
5 |
泛光灯 |
220V,250W(支架式) |
套 |
12 |
配套金卤灯光源 |
6 |
投光灯 |
220V,250W,配安装支架,灯柱 |
套 |
5 |
|
7 |
隔爆型防爆灯 |
220V,55W |
套 |
12 |
配金卤灯光源,30°弯杆 |
8 |
格栅荧光灯 |
220V,3×36W |
套 |
25 |
配电子镇流器 |
9 |
简式荧光灯 |
220V,2×36W |
套 |
80 |
配电子镇流器 |
10 |
壁灯 |
220V,20W |
套 |
21 |
配紧凑型节能灯 |
11 |
路灯 |
250W,H=6m |
套 |
50 |
配高压钠灯 |
12 |
庭院灯 |
150W,H=3.5m |
套 |
12 |
配高压钠灯 |
13 |
应急灯 |
220V,2×8W |
套 |
11 |
|
14 |
安全出口指示灯 |
220V,8W,双面 |
套 |
11 |
|
15 |
应急出口灯 |
220V,8W,单面 |
套 |
11 |
|
16 |
明装单相二、三极插座 |
10A/250V |
个 |
31 |
|
17 |
暗装单相二、三极插座 |
10A/250V |
个 |
11 |
|
18 |
明装单相三极插座 |
16A/250V |
个 |
6 |
|
19 |
暗装单相三极插座 |
16A/250V |
个 |
6 |
|
20 |
明装三相插座 |
63A/380V |
个 |
3 |
|
21 |
明装单联单控开关 |
10A/250V |
个 |
26 |
|
22 |
明装双联单控开关 |
10A/250V |
个 |
11 |
|
23 |
明装三联单控开关 |
10A/250V |
个 |
9 |
|
24 |
明装单联双控开关 |
10A/250V |
个 |
9 |
|
25 |
明装双联双控开关 |
10A/250V |
个 |
9 |
|
26 |
铜芯绝缘导线 |
BV-500V 2.5mm2 |
米 |
4000 |
|
27 |
铜芯绝缘导线 |
BV-500V 4mm2 |
米 |
4000 |
|
28 |
铜芯绝缘导线 |
BV-500V 6mm2 |
米 |
300 |
|
29 |
PVC阻燃塑料管 |
VG-Φ20 |
米 |
3500 |
配管叉,弯头,接头,管卡等 |
30 |
灯头线 |
RFS-2X1.0 |
米 |
250 |
|
31 |
灯头盒 接线盒 |
各式 |
个 |
450 |
注:本表中已注明项目的数量仅供投标者参考,买方可依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单价增减采购量,卖方的最终生产供货量应得到买方书面认可。
四技术要求
4.1一般技术条款
4.1.1 概述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商务条款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设备安装和现场试验由其它承包商完成,卖方应派遣合格健康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对所提供设备的组合、安装、试运行及交接验收的质量负责,保证所提供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
本技术规范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管及现场安装、试验、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如果卖方没有对招标文件的条款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1.2 涂漆和保护镀层
4.1.2.1 概述
全部设备内外表面均应在工厂清理干净,并涂以合适的保护层或采取其他合适的防护措施。
涂保护层应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小于7℃或
当金属表面的温度小于环境空气露点3℃以上,不允许进行涂层。
在进行清理和上涂料期间,对不需要涂保护层的相邻表面应保证不受污染和损坏。
4.1.2.2 涂层工艺
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铁类金属粗加工或精加工表面在运输之前应经溶剂清洗干净,并进行防锈处理。
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未加工金属表面,用喷砂清理到发亮,并刷2层防锈底漆(不得含铅),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50×10-6m,而最后一道工厂防锈涂料完全干燥后,漆膜厚度不得小于75×10-6m,对受冷凝作用的表面应涂上合适的防结露涂层。
卖方的标准油漆也应适用于各种小的辅助设备。
设备的内外表面均应进行磷化处理或其它方法进行处理,真正达到防锈的目的,然后涂一层底漆、一层填料,最后涂上两层指定颜色的面漆。
所有设备的面漆颜色应由卖方提供色标,买方选定。
卖方应提供所有防锈措施的完整说明,并提供补漆所需的漆。
4.1.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4.1.3.1 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应能与原设备互换,并有与原设备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备品备件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包装,必须与设备的其它部件分开装箱,以防止在贮藏时变质,并应与设备一起发货。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的部件。精密的电气元件,必须先装在带干燥剂的塑料袋中,或用其它有效的方法防潮然后装箱。
卖方应随主设备按合同文件的规定为设备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详细价格,其总价计入设备总价内。
除了随主设备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外,卖方应提供他认为保证期内必须增加的推荐的备品备件以及保证期满后5年运行所需的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单价,不计入设备总价内。买方将根据需要另行订购全部或部分这种推荐的备品备件。
在全部合同设备验收后5年内,卖方应保证按合同价格向买方提供全部所需的备品备件。
安装中用于替代损坏件的备品备件应另外补充供给,这些另外补充的备品备件费用由承担损坏责任的一方承担。
合同谈判时,买方有权增减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
4.1.3.2 专用工具
该项无
4.2照明设备主要技术规范
4.2.1 一般技术要求
1)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设计、制造的各项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选材、设计和制造。
2)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先进制造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3)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需具有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等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产品的生产秩序与产品质量整顿合格证、产品鉴定证、型式试验报告。
4) 各型灯具安装用灯杆应注明材质、表面处理方法,灯杆颜色应交买方审定,灯杆高度卖方应根据照明施工图纸的要求确定。所有的电器元件、仪表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产品,并注有原产地、生产厂家。
5)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的设备、材料的技术特性在投标书中做出明确、详细的描述,特别是设备的机械部分结构、性能、技术参数,并提供各种重要部件的结构示意图,要求提供具体数据、图样等资料。
6)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质量可靠,能稳定连续地工作。
7) 灯具一般安全和一般要求的试验需达到质量标准: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CQC认证、ISO9000或ISO9001、ISO9002体系认证、CE认证、UL认证及CSA认证,并要求提供质量认证书。
8) 电站按少人值守原则设计,要求灯具使用寿命长,维护工作量少。
9) 灯具、光源与电器应有匹配性。
10) 要求光源效率高,显色性好,无眩光。
11) 灯具光源要求采用国内(际)知名品牌产品。
12) 对密闭式灯具应方便开启维修、易于清洁和更换光源。
13) 气体放电灯供货时必须包括安装该光源的全部附件。
14) 灯具配套电器,如:电子节能镇流器、智能型触发器、电容器和控制器等,要求采用国内(际)知名品牌产品, COSФ≥0.9。
15) 对安装于户外的路灯、庭院灯和投光灯应采用密闭式灯具,具有可靠的防水、防潮和防尘性能。其方式控制采用光控和时控制(时间应可调)和手动控制的方式。
4.2.2照明分电箱
1)额定电压:400V;
2)照明分电箱内断路器应具过载、短路保护瞬时脱扣器;
3)分电箱内应有防潮措施,能适用于电站设计使用条件;
4)分电箱应有专用接线端子接电缆,便于上、下方向进、出线。
5)电箱根据布置位置分为挂墙式、嵌入式安装;
7)分电箱应按模数化设计,并留有一定的空间裕度,能方便插接电源。
8)微型断路器要求是插拔式,便于更换。同型号规格的断路器要求能互换。
9)分电箱的箱体强度要满足要求,表面采用喷塑处理,钢板厚度应不小于2mm。
10)路灯照明系统采用时间控制(时间应可调)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控制方案,并配套提供所有的控制设备。
11)照明分电箱内的主要元器件应采用国内(际)知名品牌产品。
4.2.3 路灯及庭院灯
a) 光源
1) 灯具光源采用国内(际)知名品牌的220V 、150W、250W、400W高压钠灯。
2) 光源平均寿命大于20000小时。
3) 光源色温≥1900k,显色指数Ra≥23。
4) 光源光通量: 150W高压钠灯≥15000lm,250W高压钠灯≥20500lm,400W高压钠灯≥25000lm,无眩光 。
5) 光源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的线电压波动范围为±10%,允许瞬时压降≥35%。
b)灯具电器
1) 灯具配套电器,如:电感镇流器、电子节能镇流器、智能型触发器、电容器和控制器等,要求采用国内(际)知名品牌, COSФ≥0.9。
2) 光源达到正常工作条件时,灯具冷启动时间≤5min,热启动时间≤1min;
3) 灯具配套电器必须在光源全寿命期间保证光源能在允许线电压波动范围内正常工作。
4) 灯具配套电器采用超前稳压型,允许线电压波动±10%,启动电流≤2A,允许瞬时压降≥35%。
c)灯具灯体
1) 灯具造型要求美观大方,内部结构合理,便于更换光源及维修。
2) 灯具反射器要求采用阳极氧化高纯铝板,耐腐蚀,且具有科学的配光设计、高反射率及长寿命。
3) 所有灯具均采用截光型灯具,无眩光。
4) 灯具防护等级IP65;
5) 灯体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外壳,经过除油、除锈、磷化、静电喷涂,颜色由卖方提供色板供买方选定。
6) 灯具投射角度要求在现场调整方便,灯口位置空间三维可调。
7) 灯型采用圆滑双曲面,曲面碗罩,配合灯杆圆滑过渡。
8) 灯具采用上侧开启方式。
d) 灯杆
1) 灯杆采用Q235A卷折成圆锥形钢杆,壁厚≥4mm,垂直度≤6mm,顶径≥70mm,底径≥160mm。路灯总高6m,挑臂长≤1.5m;庭院灯总高3.5m。
2) 灯杆在工地现场不允许焊接,采用法兰连接,法兰盘直径≥350mm,厚度≥16mm。
3) 灯杆内外表面热镀锌防腐处理,镀锌层厚度≥65μm,外表面采用纯聚脂粉喷塑涂装,颜色由卖方提供色板供买方选定。涂层要求保证5年不粉化,不脱落,无明显色差。
4) 灯杆应配套提供所有的附件,包括螺栓、螺母、足够容量的接线端子板等。
4.2.4 荧光灯
a) 灯体为高强度钢板冲压成型,表面处理采用静电粉末喷塑。要求防潮防腐性能好。
b) 灯具灯体采用通风槽结构,散热性能好。
c) 格栅荧光灯反射罩要求采用进口反光高纯阳极氧化铝-镜面反射(G2),雾面(E2),压力克反射罩(P6), 抗紫外线能力强,表面经特殊处理,不粘灰尘,不产生彩虹光。
d) 防护等级:≥IP20,符合IEC60598国际安全标准。
e) 光源:
1) 额定电压:250V;
2) 型式:(紧凑型 SL)节能灯
直管型 TLD;
3)颜色:日光色;
4)管径:T8(Φ=26mm)灯管;
5)色温:6200(K);
6)显色指数:Ra≥72;
7)灯管平均寿命: ≥10000h;
f) 镇流器:高频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0.95;
g) 灯座:绝缘性及耐温性均应符合IEC60598标准。
h) 内部接线:要求采用阻燃导线。
4.2.5 泛光灯
a) 灯具壳体为高压铸铝,外表喷涂处理,户外投光等应具有可靠的防水防潮性能。
b) 反射器为高纯度高效反射器,热镀锌钢支架,不锈钢夹扣。
c) 灯具电器一体化,造型轻巧美观,安装简便, 采用硅橡胶密封圈,钢化安全玻璃。
d) 光源: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灯泡寿命>10000个小时,无眩光。
e) 防护等级为IP65,防水防尘防腐,防腐等级WF2。
4.2.6 防爆灯
a) 灯体:铸铝合金压铸成型,表面喷塑,要求防腐蚀;
b) 灯具规格:灯头至灯外壳底部内空轴距不小于220mm;
c) 光源:采用光通量达到1000Lm以上的长寿荧光灯或金属卤化物灯;
d) 防爆等级:II B级;
e)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危险场所:1区、2区;
f) 温度组别:T1~T4;
g) 防爆标志:Exd II BT4。
4.2.7 厂房高顶灯(高天棚灯)
a) 灯具壳体为高压铸铝,外表喷涂处理,应具有可靠的防水防潮性能。
b) 灯具电器一体化,造型轻巧美观,安装简便。
c) 高效气体放电灯泡作光源,要求光效高,寿命长,节能环保。
d) 采用容性镇流器,要求能耗低,发热小,性能稳定。
e) 防护等级为IP65。
4.2.8 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灯
a) 额定电压:250V;
b) 光源:LED高亮发光二极管;
c) 应急时间:≥ 120min;
d) 采用优质高效镉镍电池,备用电源具有可靠的充放电保护功能,电路可靠,光源更换方便。满足国家标准GB17945.2000。
e) LED寿命:≥ 100000h;
f) 面板图案:按现场安装地点选择及按清册型号确定。
4.2.9应急灯
a) 应急电源采用优质高效充电电池,灯具表面有主电、充电、故障指示灯及试验按钮,满足国家标准GB17945-2018。
b) 应急时间:≥ 120min
4.2.10 铭牌和标志
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型号、名称、制造厂家、重量、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和标准编号等。
4.2.11 备品备件及专用仪器和工具
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随主设备一齐供货,备品备件的技术要求与其主用元件相同。
除了随主设备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外,卖方应提供他认为保证期内必须增加的推荐的备品备件以及保证期满后5年运行所需的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单价,不计入设备总价内。买方将根据需要另行订购全部或部分这种推荐的备品备件。
在全部合同设备验收后5年内,卖方应保证按合同价格向买方提供全部所需的备品备件。
安装中用于替代损坏件的备品备件应另外补充供给,这些另外补充的备品备件费用由承担损坏责任的一方承担。
合同谈判时,买方有权增减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
除规定的专用仪器和工具外,卖方应推荐专用的仪器和工具供买方选择。
合同谈判时,买方有权增减专用仪器和工具的品种和数量。
4.3 设备特性与性能保证
4.3.1 概述
a) 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特性和性能等于或优于下述所填写的性能指标。下面填写的保证值,经买方认可后,即作为合同设备性能保证有关条款的依据。
b) 卖方提供的图纸和数据应简单地说明设备的设计特点,同时对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买方同意,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和数据的所有详细说明进行。
c) 表示相关联的预埋件部分数据,应表示各设备的主要参数、尺寸和重量,特别是那些影响厂房布置以及影响设备运输、装卸和安装所需空间者更应尺寸详细。
d) 卖方应提供一份建议的设备安装进度表(包括组装和试验等)。
e) 标注*者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性能保证参数。
4.3.2 照明分电箱特性和性能保证
1) 型号/制造厂
*2)箱体材质、厚度、表面处理方式
*3) 微型断路器型号/制造厂
*4) 微型断路器额定分断能力
*5) 微型断路器脱扣器型式
6) 箱体尺寸(宽×高×深) (分开填报)
7)安装方式
4.3.3 路灯特性和性能保证
a)光源
1) 型号/制造厂
*2)平均使用寿命
*3) 色温/显色指数
*4) 光通量
*5) 允许电压变化范围
b)灯具配套电器
1) 型号/制造厂(分开填报)
*2) 功率因数
*3) 冷/热启动时间
*4) 允许电压变化范围
c)灯具灯体
1) 型号/制造厂
*2) 材质
*3) 防护等级
d)灯杆
*1) 材质
*2) 内外表面处理方式
*3) 高度
e)照明控制方式
4.3.4 荧光灯特性和性能保证
1) 型号/制造厂
2) 格栅荧光灯反射罩型式
3) 光源型式
*4) 管径
*5) 色温/现色指数
*6) 平均使用寿命
*7) 镇流器型式/功率因数
4.3.5 壁灯、工厂灯、厂房高顶灯(高天棚灯)、吸顶灯、泛光灯、筒灯特性和性能保证(分别填写)
a)光源
1) 型号/型式/制造厂
*2)平均使用寿命
*3) 色温/显色指数
*4) 光通量
b)灯具配套电器
1) 型号/制造厂
*2) 功率因数
*3) 冷/热启动时间
c)灯具灯体
1) 型号/制造厂
*2) 材质
*3) 防护等级
4.3.6 泛光灯特性和性能保证
a)光源
1) 型号/型式/制造厂
*2)平均使用寿命
*3) 色温/显色指数
*4) 光通量
b)灯具配套电器
1) 型号/制造厂
*2) 功率因数
*3) 冷/热启动时间
c)灯具灯体
1) 型号/制造厂
*2) 材质
*3) 防护等级
4.3.7 应急灯特性和性能保证
1) 型号/制造厂
*2) 应急时间
*3)平均使用寿命
4.3.8 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灯特性和性能保证
1) 型号/制造厂
*2) 应急时间
*3)平均使用寿命
4.3.9 防爆灯特性和性能保证
a)光源
1) 型号/型式/制造厂
*2)平均使用寿命
*3) 色温/显色指数
*4) 光通量
b)灯具配套电器
1) 型号/制造厂
*2) 功率因数
c)灯具灯体
1) 型号/制造厂
*2) 材质
*3) 防爆等级
4.4投标时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4.4.1一般要求
a) 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与本技术规范相对应的足够详细和清晰的图纸资料和数据,以便能够与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图纸和资料应详细地说明设备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买方同意,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资料和数据的详细说明进行。
b) 投标人将与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以前设计和供货过的与本工程类似的资料、工程应用实例及运行情况等详细资料。
c) 提供一份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和供货进度表和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进度建议表。
d) 提供用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输保管和维护的标准和规范目录。
e) 所供设备通过型式试验的最新证明文件。
f) 提供工厂试验检查计划表、计划表应包括部件名称、材料标准、试验标准、材料试验项目、制造过程与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并注明须由买方参加项目。
g) 提供一份现场试验计划,计划项目应包括调试项目、试验内容、试验方法、试验进度安排。
h) 卖方提供的其它资料。
4.4.2 投标时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a)应随投标文件提供照明分电箱箱外形尺寸图及接线图。
b)应随投标文件提供省级及以上灯具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无效)。
c)应随设备提供该产品的合格证书、材质证明、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等资料。
d)产品样本(彩印本)、主要技术参数、结构形式。
e)供货业绩。
f)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和资料。
五技术文件和图纸
5.1 一般要求
5.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英文。
5.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5.1.3卖方资料的提交要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合同生效后15天内,卖方应提供给买方及工程设计单位各2份全部“送审”图纸的提交时间表,对提交的合同设备的每批正式图纸都需列出清单,并在时间表上作适当的标明。时间表需要重要修改时,卖方需及时地对修改原因作详细说明,并在原计划时间15天前将修改时间表送买方审查。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提供正式的电子版(所有文本文件和图纸均分别采用Microsoft Word2003和AutoCAD2004或更高版本的软件进行编辑,报价表要求用Microsoft Excel2003或更高版本进行编辑(保留计算公式),不允许使用压缩软件进行压缩。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并加盖龙江拔贡水电站工程专用图章。
5.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5.1.5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的设计、设备的安装、监造、运行、维护、检修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5.1.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5.1.7对于卖方提交的不符合要求的图纸,买方不将图纸退回卖方,只书面通知卖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名称,并要求卖方修改后重新提交图纸。由于重新修改图纸,推迟合同规定的交图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时,将认为卖方延误工期,并应承担违约罚款。
5.1.8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需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需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5.2工厂送审图纸和技术文件提交时间
本节包括对本规范规定的全部设备的制造图纸、图纸的软盘、文献及小册子的提交的要求。卖方向买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及邮寄或
5.2.1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的规定。
5.2.2在每批货物生产前,卖方应提交以下资料供买方审批后方可生产:
(1) 交货批次的所有详细的材料清单;
5.2.3合同设备供货时,应随设备提供下列开箱资料:
开箱资料包括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部件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5.2.4安装技术方案和图纸
卖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照明设备安装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说明现场安装程序。
卖方应按规定时间提交照明设备安装图和附属设备的安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