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8]213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 (元) |
备注 |
汉寿县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
一标段 |
罐头嘴镇南赶村 |
1278122.03 |
公开招标 |
二标段 |
罐头嘴镇太兴村 |
10063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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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坡头镇丰临村 |
132842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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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坡头镇福禄村 |
12188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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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段 |
坡头镇南堤村 |
105156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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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段 |
罐头嘴镇太兴村 酉港镇连心洲村 |
13004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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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标段 |
岩汪湖镇赫神庙村 洲口镇维新村 |
117679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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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标段 |
坡头镇太平村 |
13045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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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段 |
坡头镇太平村 |
1175101.6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与投标的拟任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有上岗证,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
3.7根据省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当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8为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及进度,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于2019年03月28日至2019年04月03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