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电力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力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按规定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方具备本项招标设备设计、制造、试验能力,或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品牌授权证书) 8.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供货及调试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签字页复印件等) 9.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及以上 10.投标人须取得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取得地方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11.该项目严禁分包及转包 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②.对于上述全部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若复印件内容不全,不足以佐证业绩真实有效,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③.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④.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28 15:00到2019-04-02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28 15:00到2019-04-02 18:00。 获取方式: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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