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三热电厂2×300MW机组炉渣、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包头第三热电厂位于包头市九原区丹拉高速公路210国道引道南侧,装机2×300MW, 1、2号机组除渣系统采用刮板捞渣机—渣仓—汽车运输的方式,设计炉渣最大输送量20吨/一台炉·小时,年炉渣实际产生量约2万吨;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粉-石膏湿法工艺,设计正常石膏产量为10吨/一台炉·小时,年石膏实际产生量约4万吨;本次拟对炉渣、石膏外运及综合利用整体外委。
规模:2×300MW。
服务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招标范围:
投标方配置足够的翻斗自卸车及时将电厂产生的炉渣、石膏运至综合利用场所并处理。工作时需对渣库、石膏库作业区域洒水抑尘并清扫,不能形成粉尘二次污染,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招标方炉渣一年产生量约2万吨,石膏一年产生量约4万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环评报告(年综合利用能力不低于炉渣2万吨、石膏4万吨)及环保部门关于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文件。
(2)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类似固废物利用或处理的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3月28日9:00起至2019年4月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3月28日9:00起至2019年4月12日17:00)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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