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受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PSDL2019150494(0658-19711A40442)
2.项目名称:坪山区困弱群体社工服务项目
3.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人民币756,000.00元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 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社工服务类相关业务范围,须提供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总则5.投标供应商的资质的要求,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4)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两个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所投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
(关于进口产品和非进口产品的界定请参照《深圳市实施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若干意见》,详细网址为: /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10690932)。
5.资格初审及投标报名:
供应商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9年04月04日17:00时前到 网上注册并报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