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城乡结合部联防联控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9-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城乡结合部联防联控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9-3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3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04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14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兴豫建设管理 受 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就 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城乡结合部联防联控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
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城乡结合部联防联控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 -2019-3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标准空气自动站 3 座。建设内容包括:仪器(六因子)及校准设备(成套系统)、气像系统(六参数)、数据采集及通讯联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子站站房及配套设施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人民币 4566600 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交货及安装调试期: 25 日历天; 2.6质保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1 年; 2.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6]9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3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企业书面声明等。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投标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出售 七、开标信息: 7.1开标时间: 2019 年 4 月 18 日 14:30 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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