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州市净水 市管污水处理厂(站)自动化控制工程二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 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须完成6座污水厂(大沙地污水厂、京溪污水厂、石井污水厂、龙归污水厂、竹料污水厂、西朗污水厂)数据接入工作及1座泵站(京溪泵站)的自控系统改造和数据接入工作、以及数据中心软硬件扩容升级改造和厂站工控安全部署等相关内容。整合厂站一期数据,实现对九大污水处理系统的厂站数据统一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招标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02万元。 五、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原件二份,单独提交。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登录 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在 提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并报名成功,和②在交易中心完成报名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派员前来 报名窗口办理购标事宜。 提示:投标人报名前需在 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 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 网 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报名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电气、自动化或计算机等相关营业范围内容。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1项工控信息化相关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 4、投标人是本次投标工控软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或授权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 ,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 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 十二、其他: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在广州 网(网 广州市净水 二○一九年三月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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