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集中供热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前期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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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资交招告字【2019】05号
1、本招标项目镇原县集中供热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前期拆除工程,已由镇发改发【2017】332号文件批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1、拆除原风机房彩钢屋面、钢烟道、砖烟道等;2、拆除引风机、出灰机混凝土基础、麻石水浴除尘器基础等;3、拆除混凝土出灰沟及沟内出灰钢槽等;4、拆除原设备电缆等。招标控制价:1430062.29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
2.4计划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4.3报名
注:报名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15时。 5.2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6.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6.2缴纳方式: 帐户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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