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灰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1.2 建设规模:2×600MW 国产燃煤机组、2×660MW 国产燃煤机组
1.3 建设工期:/
1.4 设备名称:石灰石采购项目
1.5 数量:9 万吨
1.7 供货范围:供货量约 9 万吨及有关的水路运输、码头装卸、码头车运至石灰石堆场、石灰石堆场车运至料口上料等。本次招标招单价(包括相关的运输、装卸、过磅、上料、码头使用费等),总量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用量不超过 9 万吨(按实际到货为准)。
2.7 供货频率:接到电厂供货通知后 7 天内到货,每月送货频率为 3-6 次(实际需求以电厂通知为准)
2.8 交货地点:电场项目现场
2.9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10 其他:1、CaCO3 含量:大于 92%;。2、活性指标:35 分钟时 PH 值不小于 5.0;
3、含水率:小于 2%; 4、酸不溶物含量:小于 3%; 5、MgO 含量:小于 1.5%(MgCO3 小于 3%); 6、颗粒度:直径 5-20mm; 7、无木块、铁屑、纤维丝等杂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 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生产厂商具有不少于年产 10 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同时具备《采矿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 保证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须提供矿产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及样品)。
3.4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必须有生产厂商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商的相关资质证书。
3.5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一家以上的供货业绩,没有不良业绩记录,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2 日 9 时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未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