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昊鑫锂盐开发 原厂址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昊鑫锂盐开发 原厂址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建设 2.3 建设工期:90日历天,工期包括:编制修复实施方案、办理所有开工手续、修复所需设备设施建设、修复处置施工、完成验收评审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2.4 招标范围: 新疆昊鑫锂盐开发 原厂址污染场地修复,包括场地中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含有机无机复合污染土壤,修复体积共计65143m3)和石油烃污染土壤的修复(含有机无机复合污染土壤,修复体积共计27485 m3),总修复体积为85671 m3。完成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可分包)、开工手续办理、修复处置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备案、环保验收手续办理(含所有验收费用)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项目通过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达到《新疆昊鑫锂盐开发 原厂址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指导方案》中确定的修复目标,符合环保验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终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同能力和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委派的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现场; 3.5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里;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业绩(不包括矿山、农田、垃圾填埋场等修复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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