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红沿河镇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在运机组保护区 内 。
一、 招标条件
本辽宁红沿河核电厂8ME换热首站建安工程 ,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规模: 红沿河核电厂3、4 号机组换热首站 的主要功能是利用一期3、4 号机组 汽轮机抽汽生产满足全厂用户采暖所需热水。8ME 子项规划布置在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在运行4号机组常规岛厂房 东侧,毗邻4MX 和凝结水精处理车间 。8ME 厂房为设计使用年限60年的钢筋砼框架结构,占地面积660.0m2,总建筑面积约1471.0m2,建筑高度13.3m,地上两层建筑,局部三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措施按8度设计。建筑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暖通、通风、空调、电气、消防、照明、通讯、火警、防雷等。换热站工艺系统包括加热器、冷却器、疏水箱、定压罐、泵等主要设备30余台,各类型管道3000余米。本项目与十余个现有系统存在施工接口。外接管道需敷设架空管道约1500米、直埋管道约700米,包括混凝土门型架及开挖破路等施工内容。
本项目工程位于在运核电厂保护区内 ,紧邻运行核电机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业主在人员、车辆、物资出入,人员授权,作业工作票,安全质量等方面均有详细管理程序,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各项程序、服从管理,并积极培育和建设自身核安全文化。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红沿河核电厂8ME换热首站全部建安工作及相关调试配合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2月28日,建安工程建设周期为32个月。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
a)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 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专业资质
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近5年内 核电厂或600MW及以上火电厂建筑或安装工程业绩,且具有在运行投产的核电厂保护区 内施工经验。
3.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在本项目执行期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4.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03月12日17:00—2019年03月18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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