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大亚湾基地核电大道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大亚湾大道为大亚湾基地主要干道,文化中心-公关中心路段为双向两车道,该路段总长约为420米。为缓解基地日趋严重的通行压力,提升电站应急疏散通行能力,计划将此路段现在双向两车道沿现状道路中心线全线拓宽为双向4车道。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次委托的任务是大亚湾核电基地大亚湾大道 双向两车道沿现状道路中心线全线拓宽为双向4车道的勘察、设计工作:
1.包括效果图、地质岩土勘察、路基路面、给排水、电气管沟、交通设施、现状道路全线受影响绿化、设备设施迁移、交叉路口改造等勘察、设计工作。
2.现场地形测绘及现场勘察工作。
3.提供用于标书编制和项目实施的各专业全部设计文件。。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勘察方案或勘察组织,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A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A版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专业资质:
2.1投标人的资质设定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要求提供2015年-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①近3年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②近3年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正在接受地级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6通用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其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3月7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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