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延长雷赤三期风电场塔筒采购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延长雷赤三期风力发电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东北约70km处的延长县雷赤乡,拟设计安装23台单机容量为2.2MW的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多沿山顶、山脊布置,分布高程约966.00m~1240.50m之间,山脊(顶)较缓,侧坡陡,沟壑纵横,坡度超过35°,局部有超过50°以上陡崖。风电场周边交通路网较为发达,风电场西侧有S201省道,风电场中部有地方等级道路、张南路等从风电场中心穿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
23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防腐含 “中国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 ;塔筒照明系统 、电气接线盒;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 ;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4交货期: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实际交付时间以业主项目部通知为准)
塔筒
2019年3月1日-2019年6月1日
最终交货时间以业主项目部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17年、2018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 以上,且至少为单机容量在1500kW 以上的风电场。 。
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单机容量在1500kW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2月28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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