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神华  集中  化工  配电  人民医院 

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日期:2019-04-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8    
核心提示:根据《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湘发改招[2013]691号)和《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根据《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湘发改招[2013]691号)和《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湘发改代建[2015]396号)的有关规定,对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发布人

1.1单位

1.2单位

1.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度:项目总建筑面积23703平方米,36个教学班。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食堂,并配套建设广场、运动场、公厕、球场、地埋式垃圾收集点、停车位、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及室外地坪供电设施、管网设施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38万元,设备购置费用7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84万元,预备费378万元。

2、招标代理范围与内容

2.1招标代理范围:衡阳市雁峰区前进小学新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2.2招标代理工作内容: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招投标及代建制等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有关单位报名,发放招标文件并负责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并报送招标评标报告,整理归档招投标资料,办理代建招标过程中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有关管理手续等。

2.3招标代理时间:初步拟定为2019年4月至5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代理服务

代建招标开标评标

2.4招标工作完成后,市发改委将会同发布人对招标代理服务进行评价,建立评价档案。

3、参与比选代理机构条件要求

3.1参与比选机构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和衡阳市 管理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备案,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处于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2)近3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近3年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4)拟负责此项目招标代理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上登记。

3.2参与比选机构的能力要求:熟悉代建单位招标的政策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并在招标代理工作计划安排及其陈述中作明确清晰表达。

4、比选文件要求

4.1各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应提交以下内容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副本查验后退还,省外企业的下属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 或分支机构在湘工商注册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

(2)《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和衡阳市 管理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备案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此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的登记证明。

(3)近3年来,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承诺函;

(4)明确表示响应本比选公告要求,愿意参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代理申请书;

(5)招标代理工作简要计划安排:应按照代建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提出招标代理工作开展的政策依据、总体设想、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并对招标代理活动固定成本进行合理测算;

(6)代理服务费报价文件: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设上限,上限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为3万元。同时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应不低于招标代理成本价,招标代理费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内容:专家评审费(不得低于400元/人(不含税))、应缴税金(按实际应缴税率且不低于6%计算)、交通费、印刷费等。

招标代理费成本价按“上限值下浮50%、参与比选代理机构成本测算报价平均值、评审小组在各参选代理机构开启比选文件前确定的成本价,三部分分别占0.4:0.4:0.2的权重”确定,成本测算或最终报价低于成本价为无效报价。

以上(1)-(4)项文件需列明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和衡阳市 管理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备案证明材料一并密封提交)。第(5)-(6)项文件单独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

5、参选报名

5.1接受公告内容、愿意参加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9年4月8日至9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