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茂名水东湾高地智慧城项目管理处的委托,对茂名水东湾新城南海大道(高地段)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FA9300361C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水东湾新城南海大道(高地段)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重招)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1.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茂名水东湾新城南海大道(高地段)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一项 |
合同暂定价:人民币玖拾玖万壹仟叁佰元整(¥991,300.00),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 |
2.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授权代表到现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明: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备注:以上资料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的,才接受其报名并发售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其报名。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09日起至2019年04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茂名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2日15时30分(注15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十一、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