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QSFG201900077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2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办公场所、宿舍大院及原武警营房多处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详细需求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服务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
最高限价:人民币16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7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 )和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六、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1.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雁田海关(届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2.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联系人:舒小姐、孙先生 联系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