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区间四电工程项目甲供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区间四电工程项目甲供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0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09日08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15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区间四电工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变压设备(具体详见包件划分)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
新建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区间四电工程 2.2 工程 2.5 招标范围: 新郑机场至郑州南站城际铁路区间四电工程甲供设备。 2.6 包件划分: 划分为 2 个包件,分别是:包件 1 变压设备( A );包件 2 变压设备( B )。 (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要求两个包件均适用: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营业执 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 别单独提供),生产厂商须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或国内权威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CMA 、 CAL 、 CNAS 三个标志至少有其一)。 3.3 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无亏损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即 2015-2017 年度,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4 生产厂商应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应产品有近 3 年( 2016-2018 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报告真实有效,且检验报告符合产品规范的所有主要物理性能要求。 3.5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投标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 3 年内( 2016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9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