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仙女湖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仙 招字【2019】第 6 号
江西七夕小镇旅游开发 (招标单位名称)的新余仙女湖商业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名称)已经由 仙发改字【2019】9号 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总投资:约620万元。
2、资金来源:自筹 。
3、工程项目建设
4、建设内容:商业街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建筑单体改造,187米商业街景观提升、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以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5、招标范围: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②采购: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③施工:建筑立面改造、街景提升、绿化、亮化、给排水、强弱电等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6、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7、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8、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策划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个月。 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古建施工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企业进赣备案年度登记证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且参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在公告发布前,办理个人进赣备案人员信息有效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企业信誉 2.1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法人代表以及拟派
2.2类似工程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在公告当日前60个月内(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施工或设计过类似相应的古建施工业绩、古建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提供以上任意两项或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主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中标通知书提供以上四项材料中的任意两项或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身份证及政府职能部门(社保局)出具的近12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设计负责
3.3施工技术负责
3.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质量员、标准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政府职能部门(社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要求提交:从基本账户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5.1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5.2委托人参与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如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4 月 8 日至2019年 4 月 28 日在 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