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经发局20193601965003003062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经丰城市政府文件(丰府办公文处(2019)54号)批准采用 EPC 模式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工程投资:总投资金额约1800万元。 3、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本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
(3)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资产未被接管或被冻结;在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行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外地企业提供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该自行评估项目资金风险及自身财务承受能力,确保具有履约能力。 五、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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