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整改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2006]225号批准建设,郴发招核【2008】27号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整改及增设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4848826.9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投标单位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必须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规模6万㎡以上公共建筑的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记录表(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原件及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4月9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