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引水工程郴州大道(龙潭新村-青啤大道)段施工损毁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江引水工程郴州大道(龙潭新村-青啤大道)段施工损毁道路修复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3】1301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年,保修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5年。
2.4 招标范围:东江引水工程管道施工损毁道路的路基、路面、安保、管道、亮化等工程的修复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6项目概况:G240(G357)线资兴至郴州段于2001年初步建成,2011年进行了扩建。2014年因解决郴州饮用水问题,开始建设东江引水管道施工,2018年完成25公里东江引水工程管道施工,因东江引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损毁了现有道路,因此需立即修复,修复的道路从G240(G357)线郴州大道(龙潭新村路口)至(青啤大道路口)。本次大修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设计行车速度80KM/h,标准横断面形式分为四种:①有绿化带段:5.5米宽人行道+6米宽绿化带+15.5米宽机动车道+6米宽中央分隔带+15.5米宽车行道+6米宽绿化带+5.5米宽人行道=60米;②无绿化带段:3.5米宽人行道+15.5米宽机动车道+6米宽中央分隔带+15.5米宽车行道+3.5米宽人行道=44米;③有辅道段:2.5米宽人行道+15米宽机动车道+1米宽道路护肩+中央分隔带H(6~46.5米宽)+1米宽道路护肩+15米宽车行道+2.5米宽人行道=37米;④无辅道段:2米宽人行道+15米宽机动车道+6米宽中央分隔带+15米宽车行道+2米宽人行道=40米;车行道横坡1.5%,人行道横坡2%。技术参数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
3.2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拟任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具有近6个月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