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广菲克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经开区广菲克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长经开投发【2017】31号文、长经开投发【2018】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 广菲克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拟建设小区住宅、公寓、商业、商业网点、物业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等,以及项目配套的服务设施(如地下车库、配电间等)和相应的道路、绿化、市政管网设施等。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2407.70㎡,规划净用地面积为39792.01㎡,总建筑面积216114㎡,地上总建筑面积163296㎡,其中住宅建筑126749㎡,商业建筑29820㎡,物管建筑1112㎡,社区建筑1415㎡,幼儿园1986㎡;地下总建筑面积52818㎡。容积4.00,建筑密度23.17%,户数1017户,停车位1560个。
2.4 工程造价: 一标段招标控制总价约2.95亿元(最终招标控制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报告为准),二标段招标控制总价约2.15亿元(最终招标控制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报告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90 日历天(一标段:790 日历天,二标段:790 日历天),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图纸设计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基础及地下室底板,2019年10月20日完成图纸设计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建筑物地下室工程。其它节点工期以招标文件中合同专业条款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22853.53㎡,包含1#栋、2#栋、3#栋、6#栋、7#栋、8#栋、地下室一标(以D-S~D-Q之间后浇带为界,以南为一标段);二标段:建筑面积约94440.27㎡,包含4#栋、5#栋、9#栋、10#栋、地下室二标(D-S~D-Q之间后浇带为界,以北为二标段)。以上标段的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部分地下室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预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2.9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采购编号:CSJKQXM-2019020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一标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二标段: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一标段: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二标段: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一标段:拟任
二标段:拟任
3.5.3一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单个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多投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捌拾万元整。二标段: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04月10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