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安营寨土地收储前期开发项目安置房地板采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P2MD
1. 招标条件
兴隆安营寨土地收储前期开发项目安置房地板采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承德中冶名德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兴隆县六道河镇安营寨村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地板采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兴隆安营寨安置房别墅建筑(2#-30#楼)地块地板采暖工程。 合同估算价:200万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兴隆县六道河镇安营寨村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按照合同约定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按照兴隆安营寨安置房别墅建筑(2#-30#楼)地块暖通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图纸范围内地板采暖系统所有内容,包括分集水器、埋地管道、保温板、镀铝膜层、配件及支吊架等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地板采暖系统打压、调试; (3)保证带压力移交,配合工程整体验收及移交; (4)管材,保温板等需要检测的材料,由分包人负责送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二次深化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及维保工作。 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以及图纸与资料虽未标明但为本工程施工、验收以及使用所必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配合工程的整体验收等工作。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 专业 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信誉要求 3.3.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2 其他要求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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