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及乡村振兴项目投资人招标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核准编号:(2019)08号核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范围:项目投资人
3、项目
5、合作模式:按照招标人主导,投资人投资的原则,由投资人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或在招标人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6、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投向: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29423.57万元。资金投向主要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按照项目投入和产出一致性原则,投资人应将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融资平台或乡镇等各类主体垫付的纳入本项目的项目资金支出回拨至上述相关主体(具体金额以审计部门认定金额为准);二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由投资人自主进行项目投资和管理。
7、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综合与开发、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和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2020年第一期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衡阳县土地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在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及城乡建设用地方面开展。
1)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共计967.7884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实施水田开发 164.8397 公顷,旱改水 262.7438 公顷,旱土开发 540.2049 公顷;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793.7034公顷(其中水田 136.5191 公顷、旱改水 217.7703 公顷、旱土439.414 公顷)。
2)城乡建设用地:项目对 53.5167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进行,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48.165 公顷。
二、项目投资回报
1、投资回报:本项目投资回报由项目经营收益和财政“以奖代补”的奖补收益组成,具体以投资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本项目的产业扶贫示范项目经营收益由投资人自主核算和管理。
3、由于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节余指标数量和质量达不到项目预期收益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项目实施及各方职责
(一)项目实施:由投资人在衡阳县范围内成立项目部或组建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投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验收、报备。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及乡村振兴项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县国土资源局为本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提出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议方案或预算调整建议方案;与项目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办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与项目投资人结算手续。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公-安局、县监察委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局及乡(镇)按照各自职能为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三)投资人职责
1、筹措项目开发所需资金。
2、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
3、组织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4、组织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建设。
5、组织项目的工程验收,协助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完成行政验收。
6、负责组织资料到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耕地指标确认和补充耕地项目网上报备,取得耕地指标确认书和耕地指标报备号。
7、负责落实开发后耕地的培育和产业种植。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8、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RMB¥:8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9年4月18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