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怀高经【201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化市工业园区正鑫产业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地点: 怀化高新区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项目规模:建设397827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电力、给排水、道路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6计划工期:540天(日历日)(其中施工设计图 30 天(日历日)、勘察 20 天(日历日))。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建设部80号令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的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盖本单位公章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或“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本项目的
3.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 1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余4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给排水各1名)(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工程勘察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
3.7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联合体投标的单位CA操作方式 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