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 活化给煤机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滨海新区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 活化给煤机采购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化给煤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
2)规模:265MW
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活化给煤机 4台 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货地点: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 指定地点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有此类设备经营许可,营业范围包含此类产品。
资格能力要求:需提供近五年3项在发电厂使用的活化给煤机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4月12日16时00分到2019年4月21日17时00分止。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4.2 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2019年4月12日16:00起至2019年4月21日17:00止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