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 项目
1.2 项目
1.5
工期: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20天内完工。
1.6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1.7
质保期:需提供至少验收合格后6个月质保期。(需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9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报价超过45.5万元将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2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
2.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纳税人要求:能够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信誉要求:
2.7.1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7.2履约情况要求:2016年至今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同时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长沙市 内部信誉评价要求,在以往合作过程中未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违法转包。
2.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长沙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9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9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 ” 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