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5994部队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规范我部招投标管理,现以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为我部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诚邀具备代理服务能力的机构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通过报名自荐及评比考察的方式,建立我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库,主要服务内容为工程、服务、物资采购项目代理招标。
二、资格要求
1.竞选人须是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 。
2.竞选人近1年在酒泉地区成功代理过10个及以上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完成成果评价表;
3.在肃州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和服务团队 。代理过酒泉地区部队招标项目较多的优先考虑。我部无义务向未入库的竞选人解释未入库原因和退还其文件资料;
2.服务单位必须执行军队物资采购规定,使用军队采购标准文本和评审办法组织采购;
3.入库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长期,直至军队出台相关规定取消。服务单位代理项目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服务质量及时效性差等现象,经查实即视为违约,并追究服务单位的法律责任,自动解除服务协议,列入不良记录。
四、比选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2019年4月15日
2、报名时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 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房屋租赁合同
酒泉市交易中心、采购办入库证明文件
2.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下午18:00前。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
3.递交
4.比选材料应详细反映代理机构资质、规模、办公场所、从业人员、业绩、荣誉、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②比选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③非外资企业或者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企业依法缴纳社保凭证和缴税凭证 ⑤企业在酒泉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拟派往我单位代理业务的从业人员名册及社保花名册 ;拟派往我单位代理业务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等相关信息; ⑥企业业绩; ⑦服务方案及承诺;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正二副密封递交。入围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包装在牛皮纸封套内 ,并加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其他包装均为无效包装。封套正面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竞选人须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者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通报。 五、公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