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烯烃一 催化剂装卸服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9040198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将气化变换催化剂、保护床脱氯剂、合成催化剂、MTP反应器催化剂、DME反应器催化剂、聚合吸附剂及瓷球约6865吨,按烯烃一 要求自反应器内卸出,并将新剂和瓷球根据装填方案要求进行回装,装卸总量约为1373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装卸装量为准。 装卸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计划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3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B.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认证或者证明,应具有在氮气环境(无氧环境)下催化剂装卸相关证明文件;
C.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5份在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过催化剂装卸合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D.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提供叉车证5个,电工证3个)装卸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作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