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已由临州发改能源【2019】1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和县级自筹。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
2.建设
3.建设
4.资金来源:由省级专项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和县级自筹解决 5.概算投资:2364.23万元 6.建设规模:东乡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拟在全县境内建设光伏扶贫电站8座,其中在东乡县考勒乡坡根村建设联村电站7座,高山乡布楞沟村建设村级电站1座。8座电站总装机容量3.92MW(考勒乡坡根村装机容量3.43MW,高山乡布楞沟村装机容量0.49MW),占地面积约120亩,涉及4个乡镇,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带动8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安装组串数672串,共计10752块,逆变器50KW11只、60KW16只、70KW36只,地面安装365WP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 7.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 8.监理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23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须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投标人须有2016年1月1日以后有类似监理业绩 ;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 ,监理员至少2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邀请函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6日(每日06:00前), 交确认参加投标复函,并带齐企业资料: 资质等级证书;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为有效证件; 人员证件; 。查验后资质满足监理需求,可向 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09:0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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