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联通产业互联网中心对象存储设备扩容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9年辽宁联通产业互联网中心对象存储设备扩容采购项目(二次)(比选编号:NC28102019000051、采购代理编号:TC190P29N),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
1.1.2 项目预估额:78万元(不含税)。 1.1.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测完成交付。 1.1.4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6个月的原厂维保。 1.1.5 1.1.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1.2 采购内容 辽宁联通省政府数据中心的高法项目中需要为辽宁全省提供600TB非结构化数据存储容量,满足法院3-5年非结构化数据存储需求,数据免备份,更换设备数据免迁移。 1.3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如有效应答人≥3家,评审委员会依据应答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2名为中选候选人(当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综合排名)。 (2)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应答人<3家,或进入报价评审阶段的有效应答人<2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应答,本次比选失败。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8万元(不含税),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所提及的产品及服务; 2.2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应答方须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率为13%或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答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国产品牌设备不接受代理商应答,如国外品牌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的合法授权文件; (2)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提供三年原厂售后保修服务的承诺函。 2.5 应答方为外市注册企业的,须在沈阳市内设有本地服务机构,或承诺中选后15日内在沈阳市内设立本地服务机构(承诺书格式自拟);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8 符合法律法规中的要求以及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9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审批后,两年内不得参与辽宁联通公司一切存储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将供应商列入辽宁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上报联通集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12日9时00分至2019年4月17日16时00分。 4.2.2 比选文件 (2)购买文件方式:电汇 (3) 登录 “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4.2.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转账。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 (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3 未按时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4 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应答方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方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方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5 上传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与纸质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6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7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7.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7.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7.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