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 防雷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 防雷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0651-19010160
二、项目概况
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2.3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周期内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三、招标内容 完成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工作,检测点共计350个,包含库房一、库房二、库房三、库房四、垃圾站、化材油料库、生产车间(北)、生产车间(南)、锅炉房、烟囱、南门房、综合办公楼、联合工房、东门房、机房、车棚、中水站、除尘间、香精厨房、香精香料库、白塔烟库、苁蓉山庄等建(构)筑物防雷装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公告、查实和处罚或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破产状态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名单。 (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备省级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四)、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余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五)、
(六)、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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