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安局易家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公-安局易家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与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Y2019-SG(SM)-008
2.3 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文。
2.8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装饰、安装、大门及附属等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3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