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澧盐化 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二期小包装食盐仓储配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澧盐化 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二期小包装食盐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已在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投(2018)80号备案,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2477.94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二期小包装食盐仓储配送中心土建、安装、装饰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建筑面积6200㎡及以上,同时具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工业厂房建筑工程。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4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6.2
1、保证金账号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5月6日14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澧盐化二期小包装食盐仓储配送中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澧盐化二期小包装食盐仓储配送中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年4月26日(含)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