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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住院楼、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住院楼、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住院楼、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

实施性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住院楼、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8]70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及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项目

3.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强弱电、暖通、消防等原有系统改造,并新增直饮水及智能化系统。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及自筹

6.招标范围: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住院楼、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的优化设计,并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等配合服务;中标人须与招标人一起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规划报建等相关工作

7.设计周期:①中标后 2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②设计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8.投标报价上限值:110.00万元(本费用包含招标范围内设计所有费用,并包括配合费、协调费等);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具有 1个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装修设计业绩或具有1个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本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2019415日~201941917时内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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