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麟游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9-847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吉晨娜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麟游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物资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有机肥、土壤调理剂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34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有效的土壤调理剂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通过 (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及银行电子回执单)或投标担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15 09:00:00至2019-03-22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