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电商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以郴开经发[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由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郴开经发招核[2019]2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
2.8投标报价上限值:3927115.23元,投标报价下限值:3612946.0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有在监项目;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2人和监理员4人);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在2019年5月6日下午17:00前由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4月17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