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单位:广东火电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12105-011-2019-007 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钰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水处理系统建筑分包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业主付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套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内容为: 珠海市钰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水处理系统建筑分包工程,具体如下: 1)水处理系统:化水车间及室外构筑物、循环水加药间、水务综合楼 ; 2)环境保护设施: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站; 3)水质净化系统:包括泥水池、废水池、中间水池、空气擦洗滤池、斜板澄清池、清水池、清净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间、最终中和池、废水加药间等 4)防雷及检测; 上述招标范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钢筋工程、模板工程、预埋铁件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防雷及检测。 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变更,业主或甲方要求的其他零星配合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需提供相关文件进行证明。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汇款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00元人民币,汇款到以下账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电子采购平台。 注:带*号的不能为空,请认真填写各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