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高集镇李岗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邓州市高集镇李岗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邓州市高集镇李岗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CX-02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
8、工期:30日历天
9、预算金额: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合格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①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②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标段:
企业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有房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过程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五大员必须有相关专业上岗证;
此项目所有相关人员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均显示盈利;
2.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保证函》。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信息;河南省外的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报名者,凭CA数字证书登录邓州市 网站交易主体会员系统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4月18日08:00至2019年04月24日17:3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