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丹溪南路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武发改投字[2019]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机械土石方、建筑工程、道路、给水、雨水、排水工程、电力、弱电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常建通【2019】6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投标承诺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承诺形式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投标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