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高峰镇李家洞市场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
接监管部门通知,按照州招办法[2019] 1号文件规定,现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九项承诺书修改为以下附件格式内容,请严格按照本次发布的承诺书格式作出承诺。因不按本次格式作出承诺引起废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作相应修改,具体以本公告附件的格式为准。
招标文件第八章
招标文件第八章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 月 日
附件1
承 诺 书
古丈县民生扶贫开发 :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拟派往 古丈县高峰镇李家洞市场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2、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3、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形,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的相关情形。
4、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5、我方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时、如实向住建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线索。
特此承诺
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年 月 日
附件2
古丈县高峰镇李家洞市场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我方郑重承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拥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全州统一行动,扎实开展好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专项斗争。
我方保证不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并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一旦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如实向住建主管部门反映。
承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