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概况: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位于福建省东部,东濒台湾海峡,西隔海坛海峡与福清市、长乐市相望,南与莆田市南日岛隔海相望。平潭由126个岛屿组成,陆域面积约393km2,海域面积约6064km2,主岛海坛岛面积271km2,为我国第五大岛,福建省第一大岛。本工程位于平潭大练、小练东北侧及白青东北侧,场址分A、B、C三块区域,A区面积16.4km2,中心距离海坛岛约3.7km,水深约5~20m,从西南往东北逐渐加深;B区位于A区西侧,面积6.3km2,中心距离海坛岛约7.8km,水深约10~20m;C区位于A区东侧,面积8.6km2,中心距离海坛岛约2.4km,水深约10~25m。场址大部分涉及海坛岛北部保留区,其余位于农渔业区。B区东南部约2.2km2的区域为平潭海坛海峡水下遗址的一部分,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风电场风机布置应避开此区域。B区西北侧距离福清湾一兴化湾港口航运区的航道lkm以上,东侧与海坛海峡北东口水道保持安全距离。大、小练岛之间规划了一条5万t航道,A、B区之间留出航道。本风电场规划装机规模为300MW。
2.招标内容与范围:
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实施过程的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服务,包括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已有基础资料的条件下,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技术导则、办法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完成本项目环境跟踪监测任务所进行的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现场采样、测量监测、试验计算、分析研究、成果编制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应根据拟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工程内容进行报价,同时应将已完工的项目纳入监测报告中,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3.计划服务期:
自监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生态调查 。
3、投标人拟担任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
3、业绩要求:近三年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能力,并具有至少一项海洋环境监测项目的业绩 。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部分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
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该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04月17日13: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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