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联通2019-2021年房屋租赁(买卖)价格评审招标、招标编号:NJ-K1-2019-00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房屋租赁(买卖)价格评审
1.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规模金额为62.4万元(不含税),上述规模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南京联通以及国家现行服务标准要求。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上限价:1745元/个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工作量分配:第一名60%,份额:37.44万元,第二名40%,份额:24.96万元;
1.8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少于4个,或者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人少于4个,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个,或者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全部投标的,视为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房屋租赁及买卖评估能力,拥有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8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需提供至少5个(含)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6、 具备有效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2019年4月23日上午10时00分至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