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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财政局院旧楼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日期:2019-04-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8    
核心提示:林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财政局院旧楼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财政局院旧楼拆除

林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财政局院旧楼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财政局院旧楼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内容:

2.1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价:20元/平方米

2.4项目编号:SDZCHN-2019-067

2.5承包方式:总承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约3600平方米的房屋拆除及拆除产生的渣土清运

2.8工   期:20日历天

2.9施工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整个项目的拆除及渣土清运工作,须独立负责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本项目所有施工手续;提供符合林州市此类施工相关规定和环保施工要求所需的一切机械及设备;拆除旧楼产生的一切可回收物品归中标人所有。

2.10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相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营范围包含房屋拆除及清运等相关内容;具备拆除、渣土清运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半年内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年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5. 报名及资质审查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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