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权重比例问题;
原来招标文件中的1.5.8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上限价*权重C1+评标价平均值*权重C2)*(1-下浮系数)
项目 |
权重 |
C1 |
1 |
C2 |
0 |
下浮系数为1%、2%、3%、4%、5%,于开标现场随机公开抽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现更改为1.5.8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上限价*权重C1+评标价平均值*权重C2)*(1-下浮系数)
项目 |
权重 |
C1 |
0.6 |
C2 |
0.4 |
下浮系数为1%、2%、3%、4%、5%,于开标现场随机公开抽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关于综合得分的计算;
本项目信誉不做加分条件,所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