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热电异地扩建工程(2X350MW超临界)脱硫废水处理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GDCX01-EPCZB19-0011
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中国国电集团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厂址距于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兰州热电脱硫废水处理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含10t/h及以上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的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包含脱硫废水处理量或者处理能力的技术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1.4.2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3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4.4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6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劣迹记录。
1.4.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4.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4.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 (网
联 系
地
邮编:102209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