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19 年 5 月辽宁沈东热电 -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CWEME-1905DTGJJC-2J3035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 受辽宁 沈东热电 的委托,就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 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辽宁沈东热电 ,职工定员 430 人(不含公司领导);厂区占地面 积约 22 公顷;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国公寨社区,距沈阳市中心约 17.5km,厂址紧邻辽 宁省省级公路——沈中线,机组容量:2×350MW,。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辽宁沈东热电 物业委托管理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辽宁沈东热电 所在区域的卫生保洁、食堂服务、车辆服务、厂区环卫 清扫等。
人员配置要求:(1)乙方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2)室内保 洁人员不少于 8 人;(3)厂区环卫清扫人员不少于 21 人。(4)食堂人员不少于 17 人(其 中厨师长 1 人、厨师 3 人、面点师 1 人、帮厨 5 人、洗碗工 3 人、服务员 4 人);(5)车辆 驾驶员不少于 12 人;(6)文员不少于 2 人;(7)信息维护人员不少于 2 人。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 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三、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 人。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等相关内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近 3 年内具有 3 个及以上物业委托管理服务业绩或类似项目。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 年以上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同岗位 管理经历。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 违约事件。
四、招标文件 网站客服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
2)购标结果以中国集团公司 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
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
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告知客服人员
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
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后 续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5.2送达
5.3
开标以中国集团公司 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 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集团公司
(网
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集
团公司 。 标 书 费 金 额 及 汇 款 账 号 见 “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 ),请务必注意账户变动,以 实际显示为准。为保证标
书费发票正确开具,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
6.3 风险提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相关费用概不退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项目流标、
项目取消或其它可能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潜在损失,请
各供应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 六、报名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
邮 编: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 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 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
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
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